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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喬映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正申請法援押後訊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更新於 2022年11月01日08:51 • 發布於 2022年11月01日08:51 • 獨媒報導

(獨媒報導)12港人案之一的喬映瑜,前年在內地法院承認組織他人偷越邊境,被判監兩年,她已服刑完畢並移交至本港。喬原本涉2020年1月旺角一宗炸彈案被通緝,回港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藏有危險藥物」罪,其後再被加控「管有爆炸品」及「製造爆炸品」罪。被告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今(1日)在區域法院首次提訊。辯方透露被告正申請法援,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柙。被告被押走時向旁聽席高舉心心及拇指。

喬映瑜(35歲)今由私人律師代表。辯方指被告已申請法援,但對方尚未會見被告,而且被告另涉的3宗案件將於11月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因此希望連同該案一併申請法援。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

就旺角炸彈案,喬映瑜(35歲)原被控一項「藏有危險藥物」罪,今被加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製造爆炸品」罪。

新增控罪指她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104-116號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棨騫,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俗稱喉管炸彈;及於同日同地方,製造爆炸品,即爆燃性炸藥網球。原有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大麻。

翻查資料,黃棨騫去年承認「管有爆炸品」罪,被判囚4年。

修訂控罪指她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協助她本人及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案件編號:DCCC 9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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