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涉嫌以一疊鈔票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開立個人銀行戶口,上周五(10日)落案被廉政公署起訴。兩名涉案女子目前獲准保釋,將於明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答辯。
被告于慧,26歲,行政人員;另一被告王金玉,37歲,直播間導播,她們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案情指,于慧及王金玉於2024年4月19日來港,並到滙豐銀行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
兩名被告涉嫌於當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帳戶。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拒絕接受二人的賄款,並即時向上級匯報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現場拘捕兩名被告。
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向該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內裏載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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