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亦檢視地政總署管理短期租約的工作。 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由地政總署管理的5590份短期租約,42%租期超過20年,最長是維持5...
審計報告亦檢視地政總署管理短期租約的工作。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由地政總署管理的5590份短期租約,42%租期超過20年,最長是維持55年不變,但沒有備存資料,顯示長時間獲准續租的原因。報告又批評,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的申請需時太長,有個案要申請14年才獲批。地政總署署長接納審計署的建議,表示會採取措施改善管理工作。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