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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退休警用自衛槍自盡 當局研收緊槍管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02日12:44 • 發布於 2019年06月02日12:38
澳門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表示當局研收緊槍管。網上圖片

澳門治安警察局一名退休警員疑因病厭世,昨晚用自衛槍自殺。澳門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今日表示,對事件深表難過,已對其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他又指槍管法律已超過20年,已不符合澳門現時實際情況。當局去年已啟動《武器及彈藥規章》的修法工作,涉及自衛槍准照的條文將有調整,現時已差不多完成草擬文本。
澳門警方昨晚10時10分接報,一名姓鄧的退休治安警副警長,在氹仔住所內吞槍自盡。經調查死者生前擁有自衛槍,現場發現遺書等,初步排除他殺,相信死者是因病厭世。
馬耀權表示,根據回歸前的法律《武器及彈藥規章》,警員可根據實際需要,向當局申請自衛槍械。但隨著澳門治安逐步安穩,當局近年已進一步收緊申請規定,如非必要當局不會批准發給。
治安警察局局長梁文昌補充,自上任以來已取消約500名持槍人士的資格,至目前為止,澳門約有2000個持有自衛槍械准照。持有自衛槍械人士必須每年接受當局的重新審核,且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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