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稿宣布,自推出以來,Shazam的歌曲辨識次數已突破千億大關,相當於地球上的每個人各使用Shazam辨識出12首歌,或一人每秒用Shazam辨識一首歌曲,連續3,168年才能達成。
據稱,目前Shazam辨識的最熱門歌曲為澳洲流行歌手Tones and I於2019年發行的《Dance Monkey》,累積辨識次數高達4,500萬次,但僅佔1,000億總量的2,200分之一。另外,美國唱作歌手Benson Boone去年發行的《Beautiful Things》,則是最快達成1,000萬次辨識的歌曲,僅花了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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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負責Apple Music和Beats的副總裁Oliver Schusser表示,這項里程碑展現了人們對音樂探索的熱情,以及Shazam在音樂發掘領域的核心地位。他強調,「我們將持續創新,讓使用者無論身處何地,都能透過Shazam輕鬆發現喜愛的音樂」。
回顧Shazam發展歷史,在2018年被蘋果以約4億美元收購之前,Shazam Entertainment Limited已是個成立19年的英國獨立公司,所提供的音樂辨識服務曾被譽為是「外星科技」。由於當時智能手機尚未普及,因此人們想要獲得某一首歌的資訊時,需要在電話上撥打Shazam專屬電話號碼「2580」,然後將聽筒對準音源,不久後才會收到一條包含歌曲名稱與藝人姓名等資訊的簡訊。
隨著智能手機的面世,Shazam於2008年開始正式通過App Store的iOS版Shazam App走向全球。最初Shazam在iOS上的主要營收來源,是把找到的歌曲導入iTunes Store,若用戶購買歌曲,便可從中抽取10%的佣金。在蘋果正式收購之前,Shazam已於2011年累積辨識10億次歌曲。
2014年,蘋果發表iOS 8所配備的Siri服務,能讓用戶在沒有下載Shazam App的情況下,得以通過Shazam找出歌名,並直接導向Apple Music中的曲庫購買。然而,這種設定在蘋果宣布收購Shazam時引起歐盟介入調查,擔心Shazam被蘋果納入旗下之後,會降低Spotify等其他平台的開機率,進而壟斷音樂串流平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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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持續5個月後,歐盟最終決定批准交易,認為即便Shazam只導入Apple Music的歌曲,消費者仍可選擇自己慣用的平台搜尋聆聽。同時,蘋果在成功收購Shazam後,亦讓Shazam繼續獨立營運,並承諾該App不只局限在iOS上,Android用戶也同樣能繼續享用Shazam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據TechChurch報道稱,Shazam在被收購之前,幾乎從未實現過盈利。當時該公司成立將近20年,最近的一次盈利是在2016年,金額為4,030萬英鎊,與2006年盈利428萬英鎊相隔了整整10年。因此,蘋果的收購,被認為是助力Shazam的金源之一。
根據Shazam公布的2018年財報顯示,該公司總共創造了3,142萬英鎊的全年收入,同時營業虧損收窄,從前一年的1,782萬英鎊降至1,381萬英鎊,加上處置無形資產所獲得的1.57億英鎊收益,Shazam 2018年由虧轉盈,淨利達到1.2395億英鎊。
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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