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21日)宣布,完成就康文署處理單車租賃服務營辦商單車阻塞通道問題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康文署提出8項改善建議。
康文署監管營辦商責無旁貸
康文署轄下共有14個康樂場地附設營辦商提供的單車租賃服務,方便市民作康樂消閒或短途代步。公署多次實地視察,發現營辦商似已習慣將單車違規擺放,令人質疑康文署是否曾作出提醒或採取執管行動。營辦商違規擺放單車,除阻塞通道影響出入,亦有安全隱患,然而康文署的執管機制欠一致標準。康文署作為場地管理者及批出許可證的一方,監管營辦商責無旁貸。
康文署應優化現行執管機制及指引
另外,康文署人員因應違規情況而發出勸喻或警告,如營辦商在第三封警告信後仍無改善,可考慮暫停其業務或終止合約。然而,現時指引沒有訂明多少次口頭及書面勸諭後才發警告信,勸諭信及警告信是否有效期。公署認為,康文署應優化現行有關執管機制及指引。
向康文署提出8項改善建議
對此,公署向康文署提出改善建議,包括密切監察營辦商,如仍有違規佔用地方,須果斷執管;研究優化現時執管機制及相關指引,更有效率及公平地按一致標準進行執管;收集營辦商表現,納入資料庫作日後審批新許可證參考之用等。調查報告詳情已上載至申訴專員公署網頁,康文署亦接納改善建議。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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