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年七月公布最新的授勳名單,當中有七人獲頒授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在芸芸獲勳者中,警員蘇敬祖獲授銀英勇勳章,成為香港歷史上少數取得這項嘉許的人士。筆者希望藉此文追溯香港英勇獎章制度的沿革,同時回顧部分得獎者的英勇事。 回歸前,香港政府沿用英國的授勳制度。當時表揚民間人士英勇行為的獎章計有佐治十字勳章(George Cross)與佐治勳章(George Medal),由英皇佐治六世於一九四○年設立,用以嘉許在極其危險的情況下展現出英雄行為或顯著勇氣的人。佐治十字勳章是英國平民及公務員可獲授予的最高榮譽英勇獎章,佐治勳章則較前者次一等級。 歷來能夠獲得這兩面勳章的居港人士鳳毛麟角。根據官方記錄,香港只曾有一名非軍事人員獲授佐治十字勳章,為港府首任防衞司傅瑞憲(John A. Fraser)。日佔時期,他於赤柱拘留營內秘密收藏無電裝置,收發盟軍的訊息和情報,更協助英軍服務團策劃僑民逃走的計畫,事敗後遭日軍拘禁和處決。二次大戰後,傅瑞憲連同四名駐港英軍軍官一同獲追頒佐治十字勳章,表揚他們在日軍嚴刑逼供下堅拒供出其他知情人士,拯救了不少被囚於禁閉營內戰俘和平民的性命。 授勳居港人士鳳毛麟角 香港華人過去獲英國政府授予的最高等級英勇獎章僅為佐治勳章。首位獲頒該勳章的華人為張安,以表揚他於一九四七年在上環「西安號」輪船大火中的英勇事。當晚,這名於上環同安碼頭旁工作的旅店職員曾九次跳進漆黑的海港,不顧大浪和濃煙游至碼頭末端,最終成功救出九名受災乘客。 除了普通市民外,多名公職人員亦曾獲頒佐治勳章,其中一人便是香港消防員蔡礎。在一九七一年的珍寶海鮮舫大火當日,蔡礎與隊員乘坐的小艇在前往現場時突然拋錨。他們於是脫掉身上的制服,赤膊游往災場。游抵海鮮舫後,蔡礎無懼船上的猛烈火勢和爆炸,隨即加入救援工作,先後兩次登船,救出五名被困船上的人員,展現出驚人的耐力和勇氣。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政府另立一套全新的英勇獎章嘉許制度。新制度內設立的英勇勳章分為金、銀及銅三級,以金英勇勳章為最高等級,授予「見義勇為,無懼高度危險,奮不顧身,堪稱英勇行為最高典範的傑出人士」。自設立以來,共有一百七十四人獲頒授該勳章,其中金英勇勳章得主僅有三十三人,人數比大紫荊勳章(一百一十一人)還要少!此外,歷來僅得七名人士能夠於在世時獲頒金英勇勳章,其餘均為死後獲追頒。 回歸後首份英勇勳章頒授名單於一九九八年公布,共有兩名市民獲追頒金英勇勳章。其中一位為水喉工匠李仍光。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當黑色暴雨警告信號高懸時,兩名男童跌進鰂魚涌栢架山道附近的引水道。李先生奮不顧身走進滔天洪水的引水道內,救起其中一名受困男童。然而當他嘗試拯救另一人時,卻遭洪水沖走身亡。另一位獲嘉許人士為外籍工程師拉莫(Thomas Larmour)。一九九七年八月二日,颱風維克托正面吹襲香港時,拉莫先生於赤柱海旁試圖拯救兩名墮海的青年,期間不幸被大浪捲走,遇溺身亡。 嘉許無分國籍及發生地 有趣的是,英勇勳章得獎人毋須為香港居民,其事亦不一定於香港境內發生。根據官方的頒授準則,英勇嘉許無分國籍及發生地,而是視乎受勳人士對香港的貢獻。二○一八年,澳洲警員羅菲(Zachary Rolfe)便成為首位獲授予英勇勳章的非香港居民。他於二○一六年在澳洲北領地執勤期間冒着性命危險,救出一名被洪水圍困的香港女子,因而獲頒銅英勇勳章,表揚他勇敢無私的行為。 每一位英勇獎章得主都曾於危難關頭展示出無畏無懼、捨生忘死的精神,實在值得我們敬佩和紀念。大家以後查看香港的授勳名單時,不妨細讀英勇獎章獲獎人的故事,毋忘他們的貢獻與犧牲。宋博文香港地方志中心《香港志.政治部類》助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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