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演員 劉亞仁 涉嫌吸毒,去年9月在一審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後來提起上訴。而首爾高等法院本週二(18日)在二審中改判為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維持 200 萬韓幣罰款,因此他在經過約5個月的監禁後獲釋。
綜合韓媒報導,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五部指出,考量劉亞仁在5個多月的拘押期間已有深刻反省,並承諾不再犯,且過去無類似前科,因此接受其刑罰過重的主張,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緩刑。然而,法院強調他利用制度漏洞,以他人名義非法獲取醫療用毒品,行為仍屬惡劣,應受到譴責。
據了解,劉亞仁被控的8項罪名,包括施用異丙酚、持有大麻、教唆他人吸食大麻、教唆銷毀證據、違反醫療法、詐欺、違反國民健康保險法及違反居民登記法等。
法院最終認定,劉亞仁施用毒品及非法取得安眠藥的罪名成立,但認為檢方未能提供確鑿證據,無法證明他教唆他人吸食大麻及銷毀證據,因此在這兩項指控上判決無罪。對此,南韓網友紛紛表示,「大韓民國的法律就是如此,我看他兩年後就會出來說要以演技報答大家」、「吸了那麼多毒品結果是緩刑」、「其實光看一審結果就能預想到了」、「是有人當他背後的靠山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