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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宣誓|政府指10人有效性存疑 李文浩因缺席須即時離任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1年09月24日14:43 • 發布於 2021年09月24日11:18
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政府新聞處圖片
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政府新聞處圖片
李文浩被取消資格。facebook圖片
李文浩被取消資格。facebook圖片
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政府新聞處圖片
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在儀式為區議員監誓。政府新聞處圖片
譚香文。
譚香文。
譚香文。
譚香文。
袁海文。
袁海文。
廖成利。
廖成利。
涂謹申。
涂謹申。
曾健超。
曾健超。
任國棟。
任國棟。
莫灝哲。
莫灝哲。
胡穗珊
胡穗珊
李偉峰。
李偉峰。
曾自鳴。
曾自鳴。
劉偉聰。
劉偉聰。
劉偉聰。
劉偉聰。
郭天立。
郭天立。
梁翊婷。
梁翊婷。
梁翊婷。
梁翊婷。

政府今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油尖旺區議會、深水埗區議會、九龍城區議會、黃大仙區議會和觀塘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政府宣布根據《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以下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
油尖旺區議會:孔昭華、李偉峰、許德亮、鍾澤暉、林健文、朱子洛、何富榮。
深水埗區議會:麥偉明、李庭豐、劉佩玉、袁海文、伍月蘭、覃德誠、何坤洲、吳美。
九龍城區議會:楊振宇、楊永杰、黃國桐、何顯明、吳寶強、梁婉婷、何華漢、張景勛、潘國華、李慧琼、林德成、左滙雄。
黃大仙區議會:譚香文、廖成利。
觀塘區議會:潘任惠珍、黎寶桂、譚肇卓、顏汶羽、符碧珍、林瑋、張培剛、許有為、陳耀雄、柯創盛、簡銘東、謝淑珍、龐智笙、呂東孩、蘇冠聰、梁騰丰。
政府指,深水埗區議會的李文浩因缺席宣誓,已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0A條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故按照該條例的第21條,必須即時離任。
此外,由於監誓人對以下區議員今日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因此已向有關區議員發信要求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油尖旺區議會:胡穗珊、涂謹申、曾自鳴、朱江瑋。
深水埗區議會:劉偉聰。
九龍城區議會曾健超、郭天立、任國棟。
黃大仙區議會莫灝哲。
觀塘區議會梁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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