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間航空公司近期發生懷疑因乘客攜帶和使用流動充電器引致的安全事故,民航處宣布下月7日起,本地航空公司的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在客機上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
民航處非常關注多宗相關事故
民航處表示,非常關注近期多宗懷疑涉及飛機乘客流動充電器的安全事故,繼上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上周五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今日發出新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可在乘搭航班前,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又稱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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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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