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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林夏薇駕保時捷被撞案 被告脫不小心駕駛罪官指證供可信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2月20日03:49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0日03:42
林夏薇(左)、聶音妮(右)。林欣樂攝
林夏薇。資料圖片
聶音妮。林欣樂攝
聶音妮。林欣樂攝

女藝員林夏薇去年出席劇集《逆緣》煞科宴後,獨自駕駛保時捷上山頂回家,駛至馬己仙峽道及山頂道交界,遭一輛「小路出大路」的保時捷四驅車碰撞,她頭撞玻璃,立感頭痛及腰痛,即時報警處理。涉事司機聶音妮被控不小心駕駛,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指出,林夏薇早前作供稱案發時「感覺到」有車頭燈在讓路處,但又選擇不理會,有自相矛盾之嫌,又猜測林案發前車速頗高,否則撞車後不會行駛25米才刹停。反而,被告證供可信,車身花痕證明碰撞時兩車平衡,與被告證供吻合,判處罪名不成立。‬案發於去年‪6月1日晚上‬近10時‬,31歲女藝員林夏薇出席《逆緣》煞科宴後,駕駛保時捷跑車回家,經馬己仙峽道往山頂方向駛去,駛至山頂道交界時與一輛保時捷四驅車發生碰撞。被告聶音妮,54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今被判罪名不成立。
林夏薇早前出庭作供‬指,「小路出大路」的車理應讓路。涉事司機出庭自辯,指於小路出車時已停下3至5秒觀望、確認沒車才踩油上前,怎料一個白影飛快擦過釀車禍。
法庭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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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漁夫Archer
    唔理係唔係名人 女人揸車都係馬路炸彈
    2019年02月20日07:32
  • 烏蠅人
    交通阿 Sir、法官大人好嘢,明察秋毫。
    2019年02月20日07:12
  • 很像如今港女精粹標準:自己有別人沒有就曬晒,別人有自己沒有就毀滅。
    2019年02月20日06:36
  • 祭禮之蛇(WWIII)
    所以,應該反告女偽人不小心駕駛
    2019年02月20日06:22
  • 成魔之路,一路掌聲簇擁,一拳打爆你鏡頭,港人精粹。
    2019年02月20日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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