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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林定國:非法竊取或披露國家機密罪標準很高

香港電台

更新於 02月28日08:32 • 發布於 02月27日11:13 • 香港電台 RTHK

立法會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舉行會議。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問到,有部分傳媒擔心報道涉及「國家秘密」,容易誤墮法網。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干犯非法竊取或披露國家機密罪的標準很高,從事一般正常傳媒工作的記者,無任何需要特別擔心或關注,又指條例強調是否涉及明知故犯的行為,相信一般正常新聞工作者難以觸及國家秘密的定義,或日後構成罪行的意圖。
A4聯盟楊永杰問到,諮詢文件提出可以延長羈留期,但會否設立額外保障機制,建議要求警隊高級人員向法庭提出申請,並訂明延長條件。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延長羈留的要求嚴謹,同意要由指定級別警務人員提出申請,並需要經法庭程序決定,警方一般羈留設施並非預留作長時間羈留用途,當局亦正研究優化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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