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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偉雄:國安案件羈留期限不能與一般刑事件比較 英國羈押權更長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3月09日03:00 • 發布於 03月08日03:03

基本法23條立法的草案建議,警方可向法庭申請延長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者的羈留期限,由48小時延長至7天,如需要,可以再申請額外延長多7天。

曾任警務處處長的港區政協委員曾偉雄指,有足夠的調查時間十分重要,指在普通法之下,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提出檢控。他指出,沒有任何安全比國家安全更加重要,涉及國安的案件,羈留期限不能單純與一般刑事案件比較,應與其他同樣實施普通法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例比較,例如英國的羈押權甚至超過14天。

至於被問到建議的14天羈留期限是否應進一步延長,曾偉雄指,相信立法會會再作討論。

曾偉雄指延長羈留期讓警方有足夠時間調查 鄭梓峰攝
曾偉雄指延長羈留期讓警方有足夠時間調查 鄭梓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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