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遊客走私香煙今被判囚3至4個月。
海關人員昨日(2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3名分別為36歲、39歲和48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3.7萬支、3.9萬支和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48.4萬元,應課稅值共約39萬元。3名男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隨即被捕。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個月至4個月,以及罰款500至1,000元。
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原文刊登於 AM730
睇完新聞,記得追蹤am730以下平台,接收最新、最啱你嘅消息!
Facebook:am730 (https://www.facebook.com/am730hk)
Instagram:am730hk (https://www.instagram.com/am730hk/)
YouTube:am730 (https://www.youtube.com/c/am730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