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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新學生組織需承諾不違法 段崇智:冀與學生保持對話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26日04:01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6日03:54
中文大學學生會10月宣布解散,中大期待新學生組織出現。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學生會10月宣布解散,中大期待新學生組織出現。資料圖片

中文大學學生會10月宣布解散。中大期待新學生組織出現,但指新登記的學生團體須承諾不違法。
中大指出,新登記學生團體的名稱將為「香港中文大學xxx(學會)」,並須簽署聲明,承諾該會性質及活動並不違反香港法例及大學和學生事務處的指引。
而中大學生會解散後,學會或屬會有過渡安排。校方就有關過渡安排,昨日發信及列出「常見問題」,在「大學會否協助重設學生會?」的回答內,校方表示如有新學生組織能繼承學生會服務同學以至社會傳統,校方樂見其成,並期待新學生組織出現,有需要時會提供適切協助。
但校方續指,法律意見指出,因學生會由學生自發組成及管理,而非根據或直接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組成,故須按《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成獨立團體。
另外,中大校長段崇智在昨日向中大學生發出公開信,指校方希望與學生保持具建設性的對話和合作,包括探討不同方案以成立一個能充分代表不同學生、並讓各個學生群體都能廣泛參與的新學生組織。
段崇智在信中表示,在多場正式討論會中,與學生代表商議了學生組織的過渡性安排,務求在新的學生會組織成立前,為同學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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