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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卓人楊森被捕 警檢走3人手機作證物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2月28日14:13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8日12:27 • on.cc 東網
警方檢取楊森(左起)、黎智英及李卓人的手機作證物。
警方檢取楊森(左起)、黎智英及李卓人的手機作證物。

壹傳媒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並與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楊森同涉去年8.31非法集會的案件,今早(28日)先後被警方拘捕,3人隨後獲准保釋,案件將於5月5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據悉,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被捕時,警方要求3人交出手機作證物。

法律界人士指出,警方落案起訴包括黎智英3人,並取走他們的手機作證物,但警方必須封存他們的手機,並要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方能查閱手機內容。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涉及示威相關案件中,警方一般會取走被捕人士的手機,或以調查意圖為由檢走手機。

有政界人士認為,手機屬於私人通訊工具,且現時普遍透過通訊程式溝通,因此警方今次檢走黎智英3人的手機,事件可大可小,因為手機或內儲大量不可告人訊息,若取得法庭搜查令查閱內容,或會發現涉案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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