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晚發聲明,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是自願自首,希望台方務實及積極接收,港府亦會在香港法律容許的基礎上向台提供所需協助。台灣的陸委會罕有地凌晨發表聲明回應,指台灣及香港無刑事司法協作,質疑港府如何積極依法配合,又指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致台港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陸委會表示,港府宣稱陳同佳自願自首,但從宣布的時間點,宣稱勸服他投案的相關人士及其背景,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認為港府聲明完全無法釋疑。陸委會指,針對今次案件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方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港方根本就不回應台灣方面多次司法請求,更於去年11月拒絕台灣的法務部等機關共同參與溝通。
對於港府聲明中指今年3月曾向台方正式提出願意派代表團到台磋商協作安排,但是沒有得到台方回覆,陸委會指,早在今年5月例行記者會已公開表示,倘協商是在逃犯條例下進行,台灣方面持保留態度,當日更透過既有管道告知港方此一立場,批評「所謂我方不回覆,完全背離事實,意圖混淆視聽,我方非常遺憾」。
陸委會又批評港府在今次案件上的政治操作,根本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陸委會認為這樣的政治操作是矮化台灣主權,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陸委會重申,針對今次案件,只要港府提出請求,台灣方面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也希望港府迅速務實面對請求,共同實現司法正義,還給被害人公道。
Ming Lam 感覺前面兩位都沒看內文,台灣去年年底就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協作請求,是誰一直拒絕台灣司法部,是誰經常把台灣官員,政府人員拒絕入境?共黨水軍有點腦好不好?要歪曲事實都得先看完全文再找出漏洞好不好?
2019年10月21日05:15
Chris_ 其實這個邏輯好像等於如果以後你在香港犯案,只需要逃到台灣便安全了。除非台灣政府能夠為那件在香港作的案件的搜証工作,否則你就無需回香港了,因為香港政府是不會接收的
真的,我不懂是不是什麼政治大過法治還是什麼的。我只是覺得這是不對的
2019年10月21日02:26
cecilia 罪犯即使自首,也要港府先承認台灣不是中國的或者台灣承認是一個中國,才可以定罪?
這個議題是比人命和犯罪更加重要的議題??
不能一人讓一步嗎?
政治竟然比人命重要?
可憐了女孩的老父老母...
2019年10月21日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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