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集會及遊行自6月持續至今,警方在鎮壓衝突期間施放逾千枚催淚彈,現場遺下不少彈殼。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倫智偉今早(20日)表示,曾於8月5日檢到一枚催淚彈殼,近日將之交還警方,卻遭警員指是違法及不恰當。
他批評警方的說法荒謬,因警方一直以來都沒有處理遺下的催淚彈殼,認為在施放催淚彈翌日,警方就應該主動到場檢走彈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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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檢走彈殼會構成《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無牌藏有槍械或彈藥的風險,但因為社工之後交還警方,顯示他沒有意圖收藏相關物品,未有證據構成非法行為。
吳建議,市民日後可以直接報警,由警方自行處理彈殼,否則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又指警方有責任向市民解釋清楚適當處理彈殼的方法,以免市民誤墮刑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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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正美麗 無中生有報道,垃圾!
2019年08月20日02:58
BEN 唯恐天下不亂,無事挑起事端。社工平時做咩......
2019年08月20日04:20
世界正美麗 Vincent講得好好,甘次次D乞衣暴徒整到成地垃圾就走左去又邊個執?甘麻煩以後叫D社工幫佢地執垃圾,反正佢地甘維護呢班暴徒!
2019年08月20日03:23
Vincent 暴徒整到成地垃圾,鐵馬,雨傘...又唔見你執,點解要去執彈殼,重要5號執,隔左十幾日先交出來?我估你係被人查,身有屎,咪急急腳交出來囉。
2019年08月20日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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