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上周三辭任後、並撰文表達不滿公會未有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公會主席戴啟思今午發信給所有會員,強調公會每當法治受損害時都有發聲明回應,更有個別聲明回應警方涉過份使用武力的情況,是因為法治精神是要政府所有行為都是合法,並受到嚴格的法律審查,戴啟思更表明將於本月底召開會員大會,希望合力解決香港面臨的危機。
戴啟思在信中又強調,警察部隊是政府的行政部門,有權使用槍和其他非致命武器執行刑法,維護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察需要始終遵守法律。 法治要求警務人員必須防止嚴重的不法行為。戴啟思續指,政府不負責任的對公眾使用暴力,往往是對法治最大的蠶食。投擲汽油彈、攻擊他人等暴力行為是不可原諒及免責,但亦毋須每周重複針對有關事件。故建議這次會議的目的是集思廣益,以徵詢成員的意見,以解決危機的可能解決方案,以及公會如何最好地協助政府找到解決方案的途徑,並為香港社會的最大利益和解。
有公會成員回應本報查詢時表明不會參與公會召開的會議,強調公會非政治團體,不應牽涉其中、更不應對警隊作出「未審先判」。大狀又指,大律師公會成員均擁有法律專業知識,應明白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更要尊重法治精神及獨立,不能「無差別」地抨擊警方方,尤其大部分的示威案已解上法庭、進入了司法程序,被告已透過辯護大狀向裁判官作出投訴。
IH 佢講成篇嘢也是在譴責警方,說好的譴責暴力呢?暴徒的暴力不需譴責?這位所謂法律界人士真可恥,怪不得副主席被迫走
2019年10月16日15:56
一氧化二氫 投擲汽油彈、攻擊他人等暴力行為是不可原諒及免責,但亦毋須每周重複針對有關事件
每個禮拜都出啲咁嘅嘢出嚟,唔通仲要放過佢哋?對於呢啲嘢唔針對仲要縱容?所以警察針對佢哋又做錯囉,不如你來做警察
2019年10月16日15:52
武森 警察有權使用武力,過份與否,人人標準不同,不應一蓋而論,沒有權使用武力之人,卻被默許使用武力,有這樣的大律師去把關法治,還談什麼法治?
2019年10月16日20:51
Devil May Laugh 警方使用武力,過份與否,係由專業的警方判斷,你律師識條鐵咩?唔通醫生醫病人落幾多藥,消防員救火用咩方式,過份與否,又關你律師事?
2019年10月16日21:04
Chris_ “對法治最大的蠶食”........um....well.......
我感謝執法者對香港市民的保護
我期待司法者對被告的公平審理
2019年10月16日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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