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警方拘捕5人,分別為演唱會總承辦商 和 協興隆的高級職員,指承辦商未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 穩妥及安全,並有理由相信他們虛報資料,希望盡快批出演出許可,而報稱器材重量較實際最多相差超過7倍。政府交代調查結果,指懸吊屏幕的鋼索因金屬疲勞,加上負重高於估算而斷裂。指場地租用人無確保提交資料準確;調查小組提出多項意見,防範同類事故重演。
MIRROR隊長楊樂文晚上表示,知悉涉及虛報、超重以及拘捕行動,曾稍看調查報告,不能用「滿不滿意」形容報告,因為調查仍然在進行中,要等事情水落石出。MIRROR副隊長江𤒹生就指,現時制度對舞蹈員的保障並非最成熟,希望日後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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