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有冇罪?】台灣桃園醫院一名外判工擅自將氧氣筒接駁到病人的鼻胃喉,導致病人胃部遭氧氣撐爆,數個月後身亡,外判工最終被起訴過失致死罪。
事發於2020年3月18日,約30歲的陳姓外判工負責推送病床,將一名病人送去接受腹部超聲波檢查,卻在途中未經任何醫護人員同意,擅自將病人的鼻胃喉駁到氧氣筒管道,結果導致大量氧氣撐爆病人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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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團隊即時為病人塗薄荷油、鼻胃喉引流,並安排手術修復胃部,然而病人最終於同年7月因敗血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及全身多處潰瘍傷口感染等死亡。
陳聲稱自己當時剛入職,不清楚工作內容,事發當日是按一名資深員工吩咐,為病人接駁喉管,但對方交代後便離去抽煙,陳只能「自己研究自己駁」。他稱當時不知道可以向護士確認,更不知道駁錯喉管的後果。
鄭姓護士長則表示,事發當時是病房交更時段,一名護士要負責十名病人,並須將病人逐一交接給下一更,駁錯喉管一事可能在護士尚未處理該病人前已發生。而事發時她並不在場,陳在駁喉前也並未問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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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經調查後指,陳是明知非醫療人員,不得從事任何醫療行為,卻仍擅自移動喉管,因此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他。
流言止於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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