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周一(20日)報道,湖北省陽新縣一名男子非法持有23張別人銀行卡,被法院裁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06萬港元)。
案情指,肖某2023年12月收到好友李某棟邀請,前往香港辦理5張銀行卡,獲得1,500元(約1,590港元)好處費。去年1月,他再帶領朋友陳某和、明某志等人一起前往香港辦理銀行卡,再統一交給李某棟。在李某棟安排下,肖某另於去年7月攜帶28張銀行卡前往香港,分別去4間銀行取現,並將港幣兌換成人民幣,然後轉帳給李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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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9月抓獲肖某後,同月將案件移送至陽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方調查後發現,肖某共非法持有23張他人銀行卡,數量較大,應以擾亂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於去年10月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去年12月採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對肖某作出上述判決,至於李某棟則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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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se Collector就真係collector….🤭🤭🤭🤭
唔係investor….
01月22日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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