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7月22日,針對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展開執法行動,期間在西貢、將軍澳及牛頭角拘捕3名介乎29歲至38歲本地男子。
上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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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以上行動主要針對Uber載客服務。該3名男子被控一項「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各一項「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罪,已於上月22及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判罰款4,000元、第二被告再加罰款1,000及第三被告再加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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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非常重視「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0,000元。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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