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上週四(7月28日)通過決議,宣佈享有健康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雪巴切萊(Michelle Bachelet)形容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並促請各國落實承諾,正視環境問題。雖然聯合國的決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這項決議有望驅使各國訂立有關法例。有關決議以161票贊成、8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棄權的國家包括中國及俄羅斯等。
記:Iris(圖片來源:聯合國網頁)
自1972年《斯德哥爾摩宣言》首次提到這項權利以來,至今已獲約 110個國家的憲法認可。由47個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去年通過決議,確認享有健康及可持續發展的環境是基本人權。今年由193個成員國組成的聯合國大會,於上週四的會議中,以161票贊成、0票反對、8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決議。在決議案中棄權的8個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聯邦、白俄羅斯、柬埔寨、伊朗、敘利亞、吉爾吉斯斯坦和埃塞俄比亞。聯合國大會是次通過決議,將令這項基本人權更具代表性。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對決議表示歡迎,他認為人類的生存非常依賴健康的生態環境,不同的環境危機,如氣候變化、以不可持續的方式使用自然資源、化學品及廢物,以致各種污染問題,都危害此項基本人權。因此,承認環境與人權的關係,對應對環境危機尤其重要。
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同日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是次決議把這權利提升至普遍承認的地位,將幫助人們捍衛享有健康自然環境的權利,包括安全氣候、呼吸清潔空氣、飲用安全水源、獲得充足食物,以及享受健康生態系統和無毒環境。聯合國人權及環境問題報告專員博伊德(David Boyd)曾在媒體訪問中提到,雖然聯合國機構的決議不具法律約束力,但這項決議將促進各國訂立有關政策。各國市民也能以此為理據,要求政府及商業機構保護環境,保障相關權利。
有望促使各國立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雪巴切萊(Michelle Bachelet)認為:「這是一個歷史時刻,但單單確認享有健康環境為一項人權並不足夠。各國應落實承諾,正視環境問題,並通過更強而有力的環境法律。」自2010年聯合國大會承認,獲得安全、可靠和可負擔的飲用水和衞生設施為基本人權後,至今已有多國就有關水污染及資源問題立法,並有多個法律案例。單在墨西哥,就有超過1,000個鄉村社區的居民,因而得以享用乾淨食水,亦避免在新冠肺炎肆虐期間,哥倫比亞等國家的食水供應被截斷。博伊德認為今次的決議將帶來類似改變。
2022年8月6日
綜合《聯合國》網頁、《獨立環境報道》及《BBC》報道
資料來源: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science-56960711
https://www.undp.org/blog/historic-un-resolution-recognizes-healthy-environment-human-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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