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英國宣布擴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的權利。《明報》政情專欄作家「Emily」指,民建聯蔣麗芸表示,處理國安法的官員及警員「唔應該亦唔需要為BNO續期」,並問道「你繼續攞,你內心意圖為何呢?」
Emily 今日撰文指蔣麗芸稱,以前港人申請BNO,是為方便旅遊,但目前特區護照已有相同功能,並指「BNO只係一件『物件』,唔係一種『國籍』」。蔣麗芸指,難講五年之後,港人會否仍符合 BNO 的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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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外相藍韜文 7 月 1 日宣佈擴大BNO持有人的權利。BNO 持有人可獲「有限居留許可」,在英國工作或留學 5 年,其後可申請定居;擁有定居身份 12 個月之後,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方案不設限額。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除了英國外,澳洲亦考慮為港人提供「避風港」計畫,根據《美聯社》報道,澳洲有可能向香港居民發出臨時庇護簽證( temporary protection visas),讓難民可以在澳洲居住長達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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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fer 呀蔣議員今次我真係撐你💪
2020年07月03日03:11
Jo 支持!包括所有官員及其家人都不得持有外國護照!包括所有兩毛藍絲!祖國咁強大!去外國既都係漢奸!
2020年07月03日03:03
有外國藉護照應該放棄的
2020年07月03日03:04
Manson 蔣麗芸:「你繼續攞,你內心意圖為何呢?」
今次講得岩呀。但英藉林鄭又點計?幾時取消?
笑死😂😂😂😂😂
2020年07月03日03:04
Little_Minaj 對 禾地刀系中国人 點解要學果d高官子女咁拎住外國護照到外國留學讀書生活移民?
成個大湾區發展甘巧
個個刀爭豬買樓
禾地不會接受外國細力系中国香港做生意
跟自己人做同星同氣!仲巧
2020年07月03日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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