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時分是行山旺季,不少拍攝發燒友都紛紛出動上山影靚相呃Like,不過現時風高物燥人人皆知,使用火種時都要特別小心,以提防山火。近日一名龍友於有「港版嵐山竹林」之稱的河背水塘拍攝,在拍攝期間用真火道具營造氣氛,其後更在網上分享一系列照片,大批網民看到照片後就怒轟白癡,事件更被轉載至連登討論區上,直指有機會釀成火災。
龍友用真火道具拍攝「港版嵐山竹林」死撐低溫蠟燭無危險!
網民怒轟白癡 最終跪低:本人會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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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無法出國旅遊,不少港人都在香港尋找有「家鄉味」(日本風)的風景打卡,而「港版嵐山竹林」就是其中一個熱門景點。一名龍友在Facebook群組「香港風景攝影會」上發佈一系列的照片,照片攝於河背水塘,拍攝者在路的兩旁放置了燭火,為照片的構圖添加氣氛,至於作品好看與否就見仁見智了。
一開始網民並不知道地上的發光道具為何,猜測是燈或發光LED之類的物品,於是有網民留言問樓主是用什麼道具,樓主便毫不吝嗇地分享,他是以膠杯裝著點燃的餐桌蠟燭,再將其置放於竹林地上,續指餐桌蠟蠟溫度不高,就算連膠杯都難以點燃,稱在拍攝完畢後已確保無火種留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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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知道道具的製作方法後就炮轟「低能」、「冇山火算佢好彩」、「好危險」、「白X癡,點解啲龍友成X日覺得自己玩藝術」、「佢真係好天真,山火真係易到傻,仲要乾燥天氣。」提醒山火與蠟燭是否低溫無關,只要火種能點燃山上的植物,即可快速引致山火,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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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該位龍友將貼文刪除及隱藏,並再度出聲明,為日前的貼文鄭重道歉,並就自己的所作所為已主動接觸漁護署,會承擔這起事件的任何責任。記者溫提,根據《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任何人士在郊野公園或郊區非法生火、用火或燃放孔明燈,均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