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金牌莊家」的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涉嫌隱瞞秘密「賣殼」協議被定罪,兩人分別被判囚34個月和37個月,同案另一被告則判囚24個月。
詹培忠父子涉嫌在2013至2015年間,透過擔任亞洲資源(00899)管理層之便利,向董事會推薦配售可換股票券的動議,但隱瞞「賣殼」予內地商人馬鐘鴻,其中獲得犯罪得益4200萬,三人經審訊後在區域法院全部罪名成立,馬鐘鴻已經潛逃和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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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早前表示,詹氏父子向股東建議發行票據當日,已經知道是買殼交易條文之一,兩人不是以股東權益為依歸,批評他們私相授受的行為令股東蒙受損失,而且未有履行上市的公眾責任。
判詞亦批評同謀者將「亞洲資源」視為個人資產從中牟利的行為不誠實。而詹氏父子並非財經新手,亦非初次涉及上市公司運作,顯示他們知道此行為不誠實,因此判處欺詐罪成。
證監會表示歡迎區域法院的裁決,有關定罪源於廉政公署就證監會所轉介的個案而提出檢控。證監會表示今次事例向公眾傳遞了明確的訊息,任何人不得透過利用本身的職位來謀取私利,損害少數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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