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8年共入稟15宗案件,針對48家業務實體及24人進行執法。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認為,執法不算少,但承認法庭審訊排期時間長,情況不理想。
陳家殷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香港競爭法的法律框架採取「提訴模式」,有別於歐盟、內地等採用「行政執法模式」,委員會可以決定涉案單位有無違法並直接處分,香港競委會的角色只是搜集證據,再提上競爭事務審裁處審理,司法程序的時間不由競委會掌握,以2020年3月教科書懷疑合謀定價的案件為例,排期超過4年到明年4月才審訊。
陳家殷說,審訊排期時間長是一個挑戰,甚至令他擔憂,可能影響執法工作的進度,涉案公司及相關人士面對案件懸而未決亦不理想。他指出,社會希望可以在法庭樹立香港競爭法的重要原則,建立香港的一套學說,目前的情況並不理想。
陳家殷不同意指競委會對油公司及超市懷疑合謀定價調查「無聲無氣」,他說已對油公司展開調查,但不論本港或海外經驗,「合謀定價」和「平衡定價」的概念都容易混淆,要有足夠證據提控並不容易。
@realRyotaNakanishi🗽 競委會主席跟施永青很熟🤡🤡🤡 甚至,在壟斷和寡佔昌盛之下,根本不反壟斷,而只管個別合謀定價是奇怪的,是因為本地市場被壟斷和寡佔之下,各方合謀定價是常態。為何不去反壟斷?連檢控數量也超少!
2023年12月25日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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