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10月在大埔露輝路截查一部可疑七人私家車,該司機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修訂為刑罰較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並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
被告張仁樑(34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管有38個金屬輪胎刺釘及無牌管有3部無線電收發器。
法庭記者:葉君怡
警方去年10月在大埔露輝路截查一部可疑七人私家車,該司機原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修訂為刑罰較重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並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
被告張仁樑(34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管有38個金屬輪胎刺釘及無牌管有3部無線電收發器。
法庭記者:葉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