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等3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超過25.3萬元,違反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3人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另外兩名被告是55歲的臨床心理學家、「良心理政」創辦人葉劍青,以及50歲的石守正,兩人都是「雞蛋同盟」董事,以及公司銀行帳戶的授權簽署人。控罪指,戴耀廷在選舉前分別透過電台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給某些候選人,以達致過半數當選議員來自特定群組,並在報章刊登廣告,其中涉及《明報》的廣告費用是13.3萬元,《蘋果日報》廣告費是12萬元。
戴耀廷曾於2016年2月提出「雷動計劃」,爭取非建制派在當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議席。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Miso 然而3位高官犯法,廢咗嘅ICAC 就見唔到
政府同時講明唔會同3名罪犯割蓆。
2021年07月26日05:13
😄 食黑鮑又冇事
果然黑警專權
2021年07月26日05:14
Deep K 民賤聯種票就得
民主派收集選民意向就唔得
Icac不愧係共產黨既走狗
2021年07月26日05:25
HuGo 掌心雷又視而不見
你問香港人點樣唔憎呢個政府
2021年07月26日05:26
MN 2016年現在先嚟告?一個政府點解做到咁嘅地步,想重複李旺陽2.0,索性將香港的法律改成大陸法律,就可以完全接軌囉。叫大陸派京嚟香港全面統治,解晒立法局。
2021年07月26日05:2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