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將貓及狗納入條例的「動物」定義內,修例草案將於本月19日刊憲。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近年市民飼養的貓隻和狗隻數目不斷上升,牠們因走失而遇到交通意外受傷的風險也隨之增加,亦不時發生貓狗遭車輛撞倒受傷或死亡的意外,指經公衆諮詢後,政府建議修例,擴大現行《道路交通條例》「動物」的涵蓋範圍,規定司機須在撞倒貓隻或狗隻時停車,讓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貓隻和狗隻及時獲得治理,有助加強保障動物福利。現行條例下,「動物」的定義涵蓋任何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並不包括貓和狗。 當局表示,條例草案將於本月2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StupidMeow 狗我間唔中都撞幾次
仲生call漁農
死左call食環
報警冇用🤣
2021年02月10日17:41
T 意外撞到要call警察
有意殺害就call律政司😉
2021年02月11日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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