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歲女童於 2024 年 3 月,被發現仰卧九龍城寓所浴室中,送院後一度危殆,身上發現不尋常瘀傷。其 38 歲母親事後被控兩項虐兒罪,周一(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不認罪受審。
案發時於女童家擔任傭工的印傭供稱,當日她在廚房煮食,突然聽到長子喚被告上樓,其後再聽到被告叫聲,她上樓視察何事,發現女童全身沒穿衣服、身體稍濕,面朝天花板倒卧地上,口部流血,而浴缸內注有半滿水。女童被送往醫院時已不清醒。案件午續。
女童送院時不清醒
承認事實指,被告育有 3 名子女,次子是與女童同歲的雙胞胎,另有 8 歲長子;案發時被告身在單位內。被告沒有案底。案件將有 4 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案發時於女童家中擔任傭工的印傭,她由傳譯協助作供。
印傭在主問下稱,她約於案發前 1 個月入職,涉案單位分成兩層,約 2,000 呎,上層有 4 間房,其中被告與女童同房,房內設套廁;下層則有廚房、飯廳等。被告負責替雙胞胎洗澡,自己則不曾看過過程或負責洗澡。
印傭續稱,案發時她在廚房煮食,突然聽到長子喚被告,被告很快就赴上層,並發出叫聲。印傭遂前往上層看發生何事,見女童全身沒穿衣服、身體稍濕,面朝天花板倒卧地上,口部流血,而浴缸內注有半滿水。被告召救護車,女童被送往醫院,當時已不清醒。
被問及被告與女童關係,印傭稱二人親密,但被告經常打女童,頻率是每日多於 1 次,主要用手。控方其後呈堂兩條短片,指是印傭所拍,基本上見不到畫面,但聽到女童哭喊聲。庭上播放時,聽到片中有女子的聲音,大喝「過來」,並有疑似敲打聲。
印傭稱因怕日後會遭被告誣陷虐打女童,故拍下做證。案發之後,她即日辭職。
被告不得返回案發寓所
被告 Z.A.L.(38 歲,家庭主婦),持有香港身份證,需要普通話傳譯員翻譯聆訊內容。她共被控兩項虐兒罪,指她於 2024 年 3 月 17 至 22 日,以及同月 23 日,在黃大仙御豪門某單位,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 4 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女童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童 X ,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 X 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裁判官批准她以現金 10 萬元保釋外出,須交出內地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須到警署報到 3 次及須居於報稱住址,住所若有改變須 24 小時前通知警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KCCC78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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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玩意 需要普通話傳譯員翻譯聆訊內容
明哂
10月07日07:34
TMMA 大陸人,用大陸嘅方法教女,無計!可憐了妹妹!
10月07日07:27
Tony Tam 呢種老母真係死一千次都唔夠😡
10月07日07:26
Chu Bee 🤬🤬🤬🤬🤬 點解要咁樣欺凌小朋友! 自己生都咁🤬🤬🤬🤬不知所謂
10月07日07:59
Vienna 拿了香港身份證,卻不懂廣東話,還要翻譯?為什麼要在香港生活呢,回去同聲同氣的國家不是更好嗎?
10月07日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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