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軍某艦隊一名劉姓少校輔導長,6年前赴美國受訓期間,被查獲在美軍基地賣場偷走記憶卡等物品,遭台灣軍方記兩大過處分。台媒周二(21日)報道,案件經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判處劉男敗訴定讞。
案情指,劉男2019年7月28日早上10時在美軍基地賣場內,把兩張記憶卡、兩條傳輸線及一隻USB手指直接放入背包,被保安查獲。美方起初以盜竊罪起訴劉男,後考量其是台軍派訓學員,命他提前離美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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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劉男所為不僅嚴重傷害台軍名譽,造成美方困擾,亦使台軍在美形象受損,且無悔意,軍方處分合法。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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