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名楊姓女子因不滿自己的微信暱稱被鄰居郭姓女子備註為「怪物」,於是入稟攀枝花仁和區人民法院,要求郭女公開道歉。內媒周一(21日)報道,法院審理後認為郭女不存在主觀惡意,已駁回楊女訴訟請求。
郭女起初因涉嫌侵佔公共空間種花,與楊女發生言語爭執,其後將楊女的暱稱備註為「16幢四樓楊某(怪物)」,並將相關聊天截圖發布至業主群組。楊女指,郭某的行為對她個人的名譽造成極大的傷害,精神上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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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郭女不慎將截圖發至業主群組,沒有使用羞辱、謾罵等帶有明顯侮辱性的言語或詞彙,其行為不足以導致楊女的社會評價降低,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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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咁係咪叫個法官做怪物但冇惡意都ok?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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