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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吳若希(Jinny)早前到農莊遊玩,期間現場有攝影服務,拍下照片後她未有購買,惟事後農莊於社交專頁上載有關照片,令Jinny不滿未經其同意擅自發布照片,要求農莊刪相。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香港法律上並沒有肖像權,單憑其樣子在照片上出現,不代表當事人能擁有該照片的版權,至於今次事件中的照片,是由農莊的職員及器材拍下,屬於農莊的資產,故農莊在社交網發布有關照片是不涉及法律問題,相中藝人亦無權要求將照片下架,而若然農莊因照片的宣傳效果獲取利潤,相中藝人亦不能要求從中分取收益。但如果相中人因該照片影響形象造成損失,則可循民事索償途徑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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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Lai 懶大支嘢!
2021年05月12日15:36
雪心 👍👍👍
2021年05月12日15:07
映悅 有說過要用法律途徑嗎?這只是出於尊重對方意願才刪吧...
2021年05月13日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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