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開始至今,首宗涉參與暴動的案件終於定日子開審。於7月28日發生的中上環警民衝突有44人被控暴動罪,他們分3案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首宗案件涉及3名被告,案件將於明年3月6日開審,預計審期8天。其餘兩案共涉39名被告,法官把兩案押至明年2月19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一眾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首宗案件涉及3名被告,分別是湯偉雄(38歲)、杜依蘭(41歲)及李宛叡(17歲)。3人同被控於今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湯、杜另被控在西源里未有以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牌照行事,管有1套無線電收發機。控方透露,本案共35名證人,其中1名為專家證人,另有近3至4小時長的錄影片段作證。控方稱,根據警方的書面供詞,李被警員截查時,承認她與另外2名被告到西區是為參與遊行集會。惟辯方爭議,指李從未說過上述說話。
控辯原本建議本案於明年4月開審,惟法庭建議本案應在明年3月開審,因考慮目前社會事件,法庭有感盡早處理本案將更有益處,已特別預留時間予本案,故要求控辯配合以勿浪費法庭心血。
第二宗案件涉及24名被告。控罪指,他們於今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的德輔道西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莫卓煇另被控在上址襲擊執行職務的總督察鄧智兆。被告徐慶鈞則被加控,指他在皇后街管有1套無線電收發機。第三宗案件涉及17名被告,他們被控於今年7月28日,在香港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之間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稱,警方的附加文件及未使用物料需8周時間準備,故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文件轉交予辯方。惟辯方重申,希望本次是最後一次押後案件。
至於第三宗案原涉17名被告,但被告甄凱盈及廖天駿已確認在案件聆訊之時,乘搭飛機離港至台灣,至今仍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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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破壞,這些人只是一種無知的底能爭取,根本就什麽也不是!用破壞來影响我相信只有一些收了錢的人才會做!民主是一種制度,是溶合大家所有意見而成的制度,以小數復從多數的制度,但你有無發現這幾個月有爭取民主的風氣存在?不停的破壞,放火,燒鋪,打人,難度這就是民主?有些人為佐自己的理諗,如果有意見岀入,放火燒人!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理諗因為對方跟自己不同打到對方半死,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理諗而放火燒鋪,因為理諗而不停的犯法,因為理諗而不停的影响民生,難度這就是民主?我不承認自己是籃,但我只是不喜歡影响民生,影响生活,既然要影响,那我就幫籃,罵那些黃,有什麽不對?把全港的市民生活,福利,自由夾硬跟自己一條船,這就是民主自由?做不了自己想做的還叫自由嗎?而且民調看在什麽地方做,你去學校做民調,在地鐵站做民調,在醫院做民調,所做的結果也有所不同,如果真的做下次去警局做,我相信結果也會令到你拍案叫絶!那些人不是不信民調,而是不可以用這样一小撮人來説,不要忘記那些做民調的是什麽人,叫一個黃絲做民調,答案不理想,我相信那個個人走不岀十步!所以為什麽那些人不信民調,你叫政府做,黃絲又不信,所以根本就没有民調可以信!
2019年12月10日05:10
Lau, Eddie 等睇判十年!!
哈哈:
應該讓班暴徒可以保釋,等佢哋有機會偷渡去台灣,一個支持班暴徒犯罪既小城市(台灣),睇下台灣點收容佢哋支持既香港暴徒!!
2019年12月10日06:05
天天 希望所有曾經作出堵路破壞行為、曾經掟汽油彈、曾經破壞交通燈馬路圍欄、破壞店舗、曾經羣毆私了巿民嘅人渣曱甴暴徒,全部受到應得嘅法律制裁!
2019年12月10日06:27
Cat Cat Friend 一件曱甴逃往台灣
2019年12月10日05:06
Alan 共狗獨裁暴政下,香港淪陷二十年,黑警淪爲共狗走狗,無法無天,非法使用武器,攻擊市民,人神共憤!向學生實彈射擊,無差別攻擊平民,地鐵站民居使用毒氣,地鐵車廂攻擊市民,攻擊記者,攻擊議員,攻擊救護,阻礙人道救援,阻礙接觸律師,闖入私人物業無差別打人,濫捕濫權,滅絶人性,超越人類道德文明底線!犯下嚴重人道罪行,香港人要向國際法庭、各國使領館、聯合國指證黑警暴行,追究到底,繩之於法,一隻警畜都不能放過
2019年12月10日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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