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0 日凌晨,將軍澳景林邨「連儂隧道」發生持刀傷人案,三人受傷。案件今日(10 月 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50 歲被告洪震原本被控三項傷人罪,改為「意圖傷人」,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再提訊,被告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50歲被告洪震,報稱任職導遊,原本被控3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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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師今日在庭上申請將控罪更新為「意圖傷人」,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意圖傷人」罪名,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鑑於控告嚴重,控方律師反對擔保外出。辯方律師無反對。
案件押後至 11 月 5 日下午 2 點半再於觀塘法院提訊,處理轉介手續文件。期間,被告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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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po 藍絲 五毛唔出黎護既 你班朋友可能坐成監wo 仲唔叫佢烈士
2019年10月17日09:02
Mimi 呢啲新聞 唔見晒啲 藍絲 5毛既?
2019年10月17日09:08
Manson 藍絲唔好再傷人喇,終身監禁浪費納稅人錢養你地
2019年10月17日09:11
木偶~ 打人緊係唔撐,犯法就犯法,唔會死兜,錯就錯,唔會叫政府無視法治,唔會叫哩d人做英雄,唔會叫政府特赦犯人。btw, 唔知周街貼野係咪合法?貼到立立亂
2019年10月17日09:21
好波! 法律不分顏色。支持依法審判。
黄絲無必要每時每刻都喺度制造噪音。
2019年10月17日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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