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與運輸署今日(11月1日)簡介政府為配合推行告票電子化,向駕駛執照和車輛牌照申請人收集電子聯絡方式的相關安排。
執法部門表示,明年上半年推行逐步告票電子化,如果屆時車主、駕駛執照和相關牌照持有人已經向運輸署提交已經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警方在發出交通告票的同時,會根據他提交的告票電子聯絡方式發出告票,即如果提供一個流動電話號碼,會收到短訊告票,如果提供電郵,會收到電郵告票,兩者均有足夠有資料給予違例人士清繳告票。為了市民讓適應告票電子化,會有相軌並行的安排,在發出電子告票同時,繼續向違例人士提供傳統紙本告票,雙軌並行期間已提供電子聯絡方式的車主,違例時同時會收到電子告票和紙本告票,令例人士逐漸適應有關告票電子化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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