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TVB為防黃心穎「安心事件」重演,令公司招致損失,在藝人的新合約上增加一項條款,若藝人因個人行為及言論,包括政治立場等令TVB蒙受不必要損失,涉事藝人將要承擔一切責任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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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剪爛TVB員工證的鄭敬基再post舊相鬧爆:「TVB藝人變政治難民!?」呼籲一人一電郵,去信廣管局,「TVB咁做有冇違反經營廣播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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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敬基向傳媒表示,加辣條款「離晒大譜」,他認為TVB令藝人蒙上損失,失去人身自由、言論自由,質疑有沒有違反廣播條例。鄭敬基提議請演藝人協會與TVB聯絡,了解相關條款是否存在問題,又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局長亦應該了解。
撰文:機
暗影清風 那你可以吾簽份約Ge
2020年07月05日14:15
Ken 哈哈一個字:out啦
2020年07月05日14:37
Gary38808 一把年紀啦都唔x化,你唔鍾意可以唔簽,冇人強迫你
2020年07月05日23:54
令孤空 抵你一世都唔紅!唔死都冇用,橫掂你永遠都唔會有工開,剪爛個証有乜所謂?Sales 開工時如果自己唔小心打爛貨架上嘅野都要賠返俾公司啦!如果藝人因為自己言論行為令公司蒙受損失,D損失點解要公司硬食?成年人為自己做過嘅事負責有咩問題呀?!
2020年07月06日01:18
Aska 係外國做二等公民撈唔掂回流翻嚟又紅唔起,宜家淪落到要靠政治緋聞上位,真悲哀~.~
2020年07月05日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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