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金融管理局今年7月發表香港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立法建議諮詢總結,財庫局副局長陳浩濂出席活動時重申,現正就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立法進行必要的準備工作,目標在今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港府對發展虛擬資產及第三代互聯網(Web 3.0)的理念明確,強調只有透過提供透明、確定和可預測的監管環境,才能鼓勵金融創新。
他指出,隨着虛擬資產成為主流資產,市場有共識為法定貨幣參考穩定幣(FRS)發行人建立一個監管框架,而該框架對於管理潛在的貨幣和金融穩定風險至關重要,同時確保透明和適當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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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提議的框架要求FRS發行人滿足幾個關鍵要求,包括成為香港註冊實體,在香港註冊和營運,在香港擁有高階管理人員,並保持100%的儲備資產,以確保所有流通的穩定幣都完全由等值的儲備支援,而相關法規旨在保護穩定幣使用者,促進市場穩定,且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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