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劉威麟(Mr. 6)
圖片 : 達志(示意圖,非當事人。)
小東是我的學弟,對結婚這件事很小心翼翼。他夢想著遇上一個特別的女孩,可以分享彼此相近的興趣和個性,他認為這樣才能夠長長久久。
這樣的對象,還真的被他遇見了。他倆不但興趣像、個性像,都是心很柔軟的人,看悲傷的電影會一起哭,連長相也有一點夫妻臉。小東心想,能和一個這麼相通的人在一起,不知道是自己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沒有想到結婚以後,從過年的口角開始,兩人之間出現了奇怪的矛盾。
他們夫妻倆都很孝順,雖然婚後組了自己的小家庭,但是平常不忘拜訪彼此的父母,相處得很熱絡。然而遇到年節,問題來了。小東有自己的父母,妻子也有自己的父母,平常沒事,互相拜訪,但一到過年,第一年,依循傳統的禮俗:除夕夜在小東家裡,與小東的父母、整個家族一起圍爐;大年初二則回到妻子家,小東準備了豐盛的禮品送給岳父和岳母。
第二年,快到農曆年時,妻子對於過年有不一樣的想法。
「你也知道我是獨生女,去年除夕回你們家,跟你的爸媽和親戚熱熱鬧鬧地吃年夜飯,我想到了我爸媽。我不在,他們兩老應該就草草地吃了年夜飯,又沒有其他親戚相聚,早早就睡了吧……一想到這些,我就覺得心如刀割。所以我想,從今年開始改成這樣好不好?我們每年交換。去年除夕是和你的爸媽過的,今年除夕就換成和我爸媽。」
妻子這麼想其實合理,儘管小東心裡一時難以適應,但是沒有理由拒絕。然而,小東的爸媽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安排,這一年的除夕夜,兩老以淚洗面地度過。
這是夫妻倆關係的一個重要破口,從此以後,其他的矛盾跟著開始一一浮現。
兩人協調好,年紀不小了,他們也都很愛小孩,婚後便趕進度生一個。有了小孩後,妻子辭職,自己帶孩子。
在朋友們眼中,他倆是浪漫的一對,喜歡看音樂劇、趕場看愛情電影,可是真實婚姻的相處,處處都是試煉。生了寶寶之後,各方面的挑戰更是接踵而來:好久好久都無法上電影院;為了多賺錢養家,小東一早出門上班,忙到深夜回家便洗澡睡覺,照顧小孩的擔子都在妻子的身上。
也因為經濟狀況不充裕,所以當娘家的烘衣機壞掉,妻子不希望找水電工去修,而堅持花一筆錢買全新的烘衣機時,小東爆發了──但其實早在此之前,他們已大小摩擦不斷。
如此相像的兩個人,生活中明明也沒有發生什麼很大的分歧,卻莫名地浮現矛盾。好脾氣的夫妻倆,最後竟然鬧上了警局──
那一天,妻子或許是因為月事來了,特別煩躁而收不住脾氣。另一方面,她因長期以來婚姻的不愉快,陷入嚴重憂鬱。兩人大吵起來,小東居然揮手打了妻子一拳。
就是這一拳,讓妻子報警了。然後她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考慮離婚。
小東對於那一拳懊悔不已。待在空無一人的家裡,回想起過去……不明白曾經多恩愛、多心意相通的兩個人,現在怎麼變得如此陌生。
他該怎麼辦?
「我該離婚嗎?但我覺得我的婚姻並沒有糟糕到要離婚啊。」
當小東這麼問我時,我告訴他,「你的婚姻的確還沒有這麼糟。」
小東聽了,明顯地鬆了一口氣,沒想到我接下來的建議卻是,「因此,趁現在已看到矛盾,雙方還沒有完全失去理智的時候,好好地談分手,說再見吧。我明白你的傷心,但有些人就只適合做朋友,不適合結婚。」
即便是像小東夫妻倆這種個性幾乎一樣的,結了婚,也難說不會產生矛盾。
這樣說好了:如果兩人結婚就像合夥開一間公司,你要選哪一種「夥伴」?
我們免不了以為「愛」可以幫我們選夥伴,所以要選就選那個「我最愛」的人。但婚姻是兩段人生的交會,這間名為「家庭」的公司裡,在愛的重要基礎之上,還有許多複雜的交織。帶著「愛是一切」的誤解結婚,難怪「婚姻公司」十家有五家會倒,剩下的五家常常在內鬥,表面沒倒,內部早就再也不開會了。
面對這樣的婚姻窘境,有一個或許比較容易說再見、對雙方也都好的方法,就是:「親愛的,讓我們退回到好朋友的關係吧。」
讓這間不合適的兩人公司解散,各自營生,給彼此機會找到其他更適合的夥伴。
在這種狀況下,離婚,不是離開,而是回去──回去當初彼此更好的那個關係,也就是夥伴型的朋友關係。
小東和妻子育有一子,對他們的兒子來說,爸爸媽媽永遠都是爸爸媽媽。最好的狀況就是孩子繼續接受兩人照顧,且兩人可以為了孩子的教養而保持交流,成為一對「合作式父母」。如此相像的兩個人,做不成婚姻夥伴,但仍有機會以孩子為中心,建立起美妙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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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1」的力量:走出離婚低谷,30個過來人經驗,陪伴你自信重生》,寶瓶文化出版,劉威麟(Mr. 6)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