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被指今年6月強姦一名21歲女子。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日(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再訊,被告續還押。控方透露,控方擬修改控罪,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希望今次是最後一次押後。
24歲被告程朗,報稱警員。據悉,被告駐守於大埔警區。他被控一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辯方沒有保釋申請,並放棄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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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早前向裁判官申請,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避免損害或妨礙司法公正的實質風險,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該些被禁止披露的事項包括事主的姓名、地址、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控方申請最終獲批。
案件編號:FLCC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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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W. 地方法院不是辦理小case嗎? 控方原來是自己人..
6小時前
Matt 又放生?doj瀆職搵邊個?
7小時前
Miles 罰吓抄罰吓企好喇,特權階級
7小時前
William 呢D就係藍屎所謂嘅「保護市民」嘅「好警察」?🤪
36分鐘前
🪶Gealbhan個老豆 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
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
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
非常好奇,究竟事主係咩背景要攪到控方強調事主背景
4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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