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民眾食用中秋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3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包括「中秋應景食品製造業稽查」、「中秋應景食品販售業稽查暨抽驗」及「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等3項稽查專案,並於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及餐飲業皆加強稽查,以全面把關中秋應景食品,共同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各專案稽查結果如附件,並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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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應景食品製造業稽查」:
總計查核業者78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食品添加物管理未落實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 僅餘1家業者GHP不符規定;查核食品標示218件,其中10件產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抽驗月餅及蛋黃酥等中秋應景食品總計157件均符合規定;另查獲貯放逾期食品業者2家。前述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 「中秋應景食品販售業稽查暨抽驗」:
總計查核業者196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惟後續均複查合格;查核食品標示748件,其中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抽驗應景食品共計1,033件均符合規定。前述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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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
總計查核業者131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善後, 僅餘1家業者GHP不符規定;查核食品標示381件,其中2件產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抽驗即食食品、豬肉及牛肉共178件檢驗衛生標準及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另查獲貯放逾期食品業者1家。前述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民眾食用安全。此外,也提醒民眾,購買中秋應景食品及食材要妥善保存,隨時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儘早吃完,才能安心享受佳節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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