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盈科於本周三(24日)入稟提出民事訴訟,指政府與電盈就有關社會保障的電腦系統工程簽署合約,其後政府卻違約提前終止合約,因此要求政府賠償。根據入稟狀其索償金額超過3.5億港元。
本案原告是電盈旗下的電訊盈科企業方案有限公司,被告為律政司司長。原告在入稟狀表示,它在2011年8月與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簽訂合約,合約涉及社會保障電腦系統的工程。原告指在合約期間,政府有要求它處理合約範圍以外的修改要求。但政府在2014年6月提早終止合約。原告認為政府此舉是違反了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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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現向被告申索1.53億港元,作為原告施行上述合約的酬金,當中包括額外處理長者生活津貼廣東計劃的一次過額外開支。此外,原告亦申索原本合約保養期內它應得的報酬,金額超過2.03億港元。原告另請求法庭頒布聲明,確定被告終止合約並不合法,因此被告無權要求銀行執行合約所訂立的擔保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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