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投訴警察課今年1至11月接獲1660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4%,多61宗。最多涉及「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共佔九成半。其中,有關「疏忽職守」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58項,增幅為5%。涉及「濫用職權」的投訴有22項,按年減少5項。牽涉「恐嚇」的投訴有6項,減少5項。而同期接獲的「毆打」指控為79項,與去年同期相同。
監警會表示,2023至2024年度共通過2318項投訴警方的指控,其中逾八成半指控毋須進行全面調查,主要因為無法追查及投訴被撤回。而進行全面調查的316項指控中,只有63項證明屬實,79名警務人員需接受警告、訓諭等跟進行動。
監警會建議警員提升識別精神上無行為人士敏感度
監警會提出20項建議,包括提升警務人員識別精神上無行為人士的敏感度。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解釋,有警員在扣押精神上無行為人士時,沒有向上司提及被捕者可能患有精神病,過程中亦沒有安排社工及家屬等合適的成年人陪同被捕者,指警員在處理相關個案時的敏感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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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達明又說,監警會撰寫工作報告時,北角開槍案仍未發生,因此未有將案件內容列入報告。監警會主席王沛詩就強調,北角開槍案會於死因庭進行研訊,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監警會不宜再作討論,應等到相關程序完成後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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