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姐姐 售冒牌貨被拘捕|有港媽在「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表示剛得知 工人姐姐 因售賣冒牌貨被海關當場拘捕,發文問各位僱主有沒有類似的經驗,之後應該如何做。有僱主紛紛留言分享過往經驗,本網訪問了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解釋 工人姐姐 被捕後,1個月通知金的處理方法。
工人姐姐售冒牌貨被拘捕 港媽求助「點算好」
港媽在「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發文表示突然收到海關電話,指工人姐姐因在深水埗售賣冒牌貨被捕,讓她準備保釋金協助工人姐姐保釋,另外要準備僱傭合約及護照,證明工人姐姐有居留權及工作簽證,她很懊惱,請教各位僱主有沒有類似的經驗,之後應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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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僱主分享幾年前舊工人姐姐曾發生類似事件。她表示當時姐姐在九龍公園賣食物,被入境處「放蛇」拘捕,控告她《違反逗留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2年),事後告上法庭。後來僱主上庭前寫了封求情信及到庭支持,法官判監禁三個月,緩刑兩年,但要即時遣返印尼。「我哋喺法庭等嘅時候,見到好多工人類似case,但冇求情信,即時判處入獄。我工人初時以為可以罰錢了事,點知開庭前當值律師解釋俾佢聽多數要坐監嘅,佢先知道嚴重性。最後知道唔使坐監,即時爆喊!」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Joan)表示,之前都有處理過類似個案,包括工人姐姐做小販、在超市偷竊等事宜。「由於各類罪行,都違反逗留條件,都會遞解出境。工人判了案之後,入獄、刑滿,有懲教署人員/警察通知僱主準備機票、家中工人行李,但要視乎情況而定。另外亦不需辭職或解僱,以及處理1個月通知金等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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