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過往農曆新年期間,各區不時會上演「民間煙花匯演」,惟相關行徑除帶來火災風險,亦對市民大眾構成嚴重的安全隱憂。年近歲晚,警方以情報主導進行突擊行動,昨日由探員手持法庭手令,搜查上水簡頭村一間村屋,檢獲重達五噸的煙花及爆竹,總值逾五百萬港元,當場拘捕一對涉案父子,警方表示,今次檢獲的煙花及爆竹數量,為本港近年同類案件中最多。被捕的父子分別為六十歲及二十六歲,同涉嫌「非法藏有煙花或爆竹」,被帶署通宵扣查,兩人報稱無業,為簡頭村的原居民,俱有黑幫背景,消息指,相信有人利用村屋作煙花倉庫,囤放大批煙花爆竹用作批發用途。值逾500萬疑作批發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陳養泉表示,警方近期以情報主導,突擊搜查一些懷疑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地點,希望及早堵截該些煙花流入市面,並截斷不法分子收入來源。 新界北總區反黑組人員根據綫報,昨日中午派出多名探員手持法庭手令,掩至上水沙頭角公路馬尾下段簡頭村一間近一千呎的村屋作突擊搜查,在屋內檢獲重達五噸的煙花及爆竹,總值逾五百萬港元,行動中拘捕一對六十歲及二十六歲涉案父子。1款爆竹拉開達6樓高 陳指出,今次檢獲的煙花爆竹數量,為本港近年同類案件中最多,當中包括「孔雀開屏」、「椰子頭」及「龍吐珠」等煙花款式,其中一款爆竹拉開更達六層樓高,估計售價約八千港元,從貨物包裝判斷,相信有關的煙花及爆竹由內地生產,由於煙花數量眾多且臨近民居,警方安排爆炸品處理課到場協助,行動仍在繼續,並追查煙花及爆竹的入境途徑,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表示,非法藏有煙花及爆竹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九五章《危險品條例》第七條,任何人干犯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港元或監禁十二個月。市民慶祝節日之餘,切勿以身試法,避免發生意外,導致樂極生悲,同時呼籲市民如有相關情報,請即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