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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歲晚,地下賭檔暗地經營,大埔警區反黑組人員,昨晚(30日)突擊搜查新豐路一個單位,當場搗破一個百家樂非法賭檔,在現場撿獲2張百家樂賭枱、約12.7萬元賭款、約值53萬元籌碼、4部電視、8副撲克牌及一批賭具,經調查後以涉嫌「經營賭博場所」拘捕3名分別姓楊、姓陳及姓盧男子,以及1名姓陳女子,年齡介乎26至47歲,其餘年齡介乎25至71歲的8男27女賭客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全部帶返警署扣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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