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後日(23日)出獄,他早前透露願到台灣自首,但台方多次要求港府以司法協作機制處理。香港保安局今晚(21日)回應指,陳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事件在法理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礙,與有否長期刑事司法協作機制無關,事件完全可獨立處理。
保安局指,對被通緝人士自願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盡快接收,不會諸多托辭及無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緝人士入境,批評有關做法完全與通緝目的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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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又稱,稍有注意案件的人都知道,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台灣對案件有絕對司法管轄權,希望台方彰顯公義,還死者公道,讓疑犯有贖罪機會,撫平死者家屬受創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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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有啲人真系可悲被捕同自首都未分清就出嚟7
2019年10月21日19:47
Ta Ka 唔係要送中條例先可以移交犯人 ?宜家算點
2019年10月21日22:51
金融風暴 好攪笑。一味叫人唔好干預中國內政,保安局又去干預台灣
2019年10月22日00:02
yeung 咁你又搞個逃犯條例出嚟!?
2019年10月21日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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