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狗隻領養中心「亞洲非牟利動物救援有限公司」被舉報今年4月向飼主濫收費用,聲稱毋須「領養費」但須付「醫療費用」和「絕育按金」。組織代表早前否認一項無牌賣狗罪。飼主今在屯門裁判法院供稱,自己向涉案組織繳付6600元的醫療費用,但單據上寫有「領養費」,而對方聲稱涉款是獸醫救治狗隻的成本,又曾向組織提供1500元的「絕育按金」,狗主當時獲職員告知按金不能以現金方式退還。
投訴人陳依君報稱台灣人,但不諸閱讀中文。陳庭上供稱今年4月從當時從網上主動聯絡當時仍稱作「非牟利獸醫機構有限公司」,查詢領養狗隻事宜。陳稍後於同年12日下午親臨該組織打算領養一隻約瑟爹利犬。陳抵達領養中心後,向2位職員確認領養狗隻。職員先指示陳先填寫有關申請表,又表示對方可以即日領養小狗,或先留下按金擇日取狗。陳同意即日領養狗隻,職員遂抱出一隻聲稱有6個月大的約瑟爹利犬,當時狗隻身體虛弱、散發臭味、剛被上任飼主遺棄,形容牠「好慘」,之後職員向陳表示若要領養涉案狗隻,陳須支付6600元的「醫療費用」,但毋須繳「領養費」。
稍後,職員又向陳表示飼主須放下1500元定額「絕育按金」,以証明陳未來一年為犬隻進行絕育手術,只要持有手術收據,按金將會全數獲發還,但職員補充「按金不能以現金拎返,只可以透過等同價值的貨物攞翻,包括狗籠、狗鏈和狗糧。」陳覺得費用高昂,打算考慮另一隻同品種的狗,豈料所需費用一樣。
職員容後解釋「醫療費用」是之前獸醫診治該約瑟爹利犬的成本,而「絕育按金」又不能用作絕育的手術費。最終陳決定領養一隻約瑟爹利犬,一共向對方支付了8340元,當中包括6600元的「醫療費用」、1500元的「絕育按金」和240元的幼犬狗糧。當中涉款最多的醫療費用,陳指當時職員沒有出示任何醫療項目明細,而收據中上寫有「助養費」三字。職員又向陳出示一張獸醫的名片,介紹該診所能提供狗隻絕育服務。
審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蕭文軒